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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省本级“就业伙伴” 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5-06-17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就业伙伴”计划的通知》精神,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省本级“就业伙伴”遴选工作,共遴选出首批10家“就业伙伴”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就业伙伴”稳就业、促就业的专业作用,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协会组织开展第二批省本级“就业伙伴”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四川省内依法成立、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首批“就业伙伴”单位及其所属(相关)分(子)公司不参加遴选。

二、遴选名额

第二批省本级“就业伙伴”10家。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机构自荐、条件审核(初选、复选)、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拟入选机构,报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予以授牌。

四、自荐条件

(一)原则上须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且开展业务3年以上的。

(二)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就业公共服务,主营业务、产品项目与市场化就业创业服务高度关联,企业运营水平、技术创新力、品牌影响力、服务供给力等方面,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前列的。

(三)机构诚信记录、市场口碑和社会声誉良好,严格遵守《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近3年内没有被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近3年内参与我省就业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及活动,以及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建设运营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载体等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

(五)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五、自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

六、自荐材料

(一)《2025年度四川省就业伙伴自荐表》;

(二)机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等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单位信用查询报告;

(四)机构基本情况和近3年内参与我省就业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及活动以及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建设运营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以及参与“就业伙伴”的工作打算;

(五)机构获得的荣誉、奖励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PDF扫描版)各一份。

七、材料报送

(一)自荐材料纸质文件请打印装订成册,寄:(610015)

成都市区青羊区少城路27号少城大厦10楼协会刘洵收;

(二)电子文件以“机构名称+自荐”文件名发送邮箱:1164145369@qq.com。

(三)联系人:刘洵,028-86144550,13398187210。


附件:第二批四川省省本级“就业伙伴”自荐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