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工作流程(试行 )》(川人社职鉴〔2023〕4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川人社函〔2024〕663号)的要求,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2026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二、认定标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遵照人社部印发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9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师》(2019年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执行。
三、考试计划
2026年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计划如下表:
注:考试时间根据报考人数合理调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认定申报
(一)申报条件
考试申报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9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师》(2019年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申报条件”执行(附件1)。
(二)申报材料
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1.如实填写《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2)。
2.个人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与复印件(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查验证明》,2002届以前的需提交审核原件);在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审核、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3.以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报名的考生,需提供官网查询截图,以及相应证书的原件审核、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4.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近两年社保流水。
5.个人近一年内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一张(JPG、PNG格式)。
6.申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考生,须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专业论文。
五、认定程序
(一)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9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师》(2019年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申报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认定考试。
(二)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申报职业和等级缴纳考试费用。协会职业技能认定收费标准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单位:元/人·次)
|
等级 |
理论、实操考试费 |
综合评审费 |
合计 |
|
四级 |
255 |
—— |
255 |
|
三级 |
310 |
—— |
310 |
|
二级 |
370 |
300 |
670 |
|
一级 |
370 |
400 |
770 |
补考按照理论或实操每科100元、二级综合评审费300元、一级综合评审费400元收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核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协会将统一制作准考证,以PDF格式发送到考生报名预留邮箱,考生下载核对无误后自行打印,若准考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更正。
(四)考试科目及题型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认定考试分为理论和技能考试,理论科目四级由单选题160道、判断题40道构成,三级、二级、一级由单选题120道、多选题20道、判断题40道构成,实操科目由问答题、案例分析题、计算题、论述题构成,二级、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论文答辩)。理论、实操及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若其中一科未合格,可在一年内补考该科目一次。
(五)考试时间
按照考试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考试场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地点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2号)。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chr.org.cn/)查询。
(八)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按照人社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将上传“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
六、认定要求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考试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确保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四)认定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考生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符合申报条件,因申报条件问题,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提供报名、考试监督电话:028-86144550,15982284026(微信同号)。
附件: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申报条件;
2.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